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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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安2021〕28

    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台湾高雄市盐埕区火灾事故和辽宁省沈阳市“10.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10月21日省、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安委办决定立即开展为期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对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综合督查。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落实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考核、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企业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评审、论证情况;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和总结、评估情况;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配备、储备、维护情况;应急预案专项培训和岗位应急处置培训情况;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信息填报情况。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牵头部门要具体负责,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二)强力整改,确保实效。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检查中要认真、严格、过细,不留死角。对检查来的问,能现场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严格做好风险管控,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制三单”要求,挂牌督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对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天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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